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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莱芜经适房每户补贴6.5万元

2013年11月28日 17:1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程凌润) 27日,记者从莱芜市政府办公室获悉,莱芜出台进一步完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的意见,在调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扩大进城务工农民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的基础上,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也调整为每户6.5万元。

  意见将城镇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调整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3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1271元且户均家庭年收入低于650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家庭可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下,有证据证明为生产经营工具的车辆。

  进城务工农民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也有所扩大,夫妻一方有相对稳定收入,在莱芜市城镇工作2年以上又续签1年合同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且家庭收入符合城镇低收入标准的,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根据其意愿可申请租购房补贴;企业中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一年以上又续签合同,家庭收入符合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由企业单位出具技术骨干证明、个人提供技术等级或专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等证明,可享受租购房补贴。

  记者还了解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度也有所提高,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户6.5万元,限定购买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最小购房面积须满足住房解困条件;同时,2013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确定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1元,每户年度最高补贴3672元,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5元,每户年度最高补贴6120元,租赁住房补贴按实际租赁合同签订的价格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年度最高补贴额。

  莱芜召开 农民工工作座谈会

  本报11月27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朱燕卿) 11月26日上午,莱芜市农民工工作座谈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民工工作暨零工市场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市农民工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副市长周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指出下一步,莱芜市将突出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新一轮农民工扶持政策的宣传贯彻,大力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鼓励扶持农民工创业,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二是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切实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三是加快推进济莱公共就业同城化建设,强化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并着力解决农民工在落户、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四是全面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确保实现农民工同工同酬,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快速调解、简易仲裁“绿色通道”,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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