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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商铺冒出变电所 无锡业主质疑开发商涉欺诈

2014年01月13日 0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所购商铺冒出变电所无锡业主质疑开发商涉欺诈
    12日,江苏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售楼处前,数位业主拉出横幅维权。 李一芳 摄
    12日,江苏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售楼处前,数位业主拉出横幅维权。 李一芳 摄

  中新网无锡1月12日电(记者 洪晓红 孙权)12日,江苏无锡数位业主在寒冷冬日里拉出横幅抗议某楼盘开发商,称所购江苏常发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商铺过程中遭受合同欺诈,要求退房或拆除商铺里增建的变电所。

  据了解,2011年6月,无锡市民周先生、张先生等人出资116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江苏常发地产旗下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面积为313.36平方米的商铺。当时,周先生等人在察看了在建现房后,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面积或有减少,如出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购买人可要求退房。

  2012年5月,周先生等人拿房时才发现,所购房屋中多出了一个变电所。“现在房屋结构跟功能都发生了改变,这样的商铺租售都很难。”周先生认为,自己所购商铺中建的变电所占地过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显然已超过3%,理应退房。

  而开发商辩称已与周先生等人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了该套商铺面积可能会因结构调整有所减少,且周先生等人都在补充协议上签字同意,因此不同意退房。

  值得一提的是,周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2011年6月3日,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则为同期签订。而无锡常大置业则在2011年5月19日就向当地供电部门申报了供电方案,表示此前所造变电所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供电管线布置要求,需对变电所进行扩大改造,而变电所改造的延展空间正是上述纠纷商铺。

  开发商申报改造变电所的时间早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且在相关部门批准规划变更后,开发商并未向购房人出具书面通知。因此,周先生等人认为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对消费者故意隐瞒,是欺诈行为。

  “很显然开发商挖了一个坑让我们跳,如果我们事先知道商铺里有个变电所,肯定不会购买。”周先生坦言,当时看了现房觉得不错才出手,没料到开发商在合同中“藏”了一手。他诉苦称,现在因此纠纷一直没法拿房,经济损失惨重。

  无锡常大置业一位周姓经理对记者承认,此商铺确实因增造变电所减少了实际面积,但公司方面不能答应业主的退房要求,只同意在误差面积上对购房人进行原价补偿。

  “补充协议第19条是个圈套,开发商明知所售商铺会减少面积,却用隐瞒手段欺骗购买人签订合同、收取房款。”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辅德认为,开发商为追求最大经济利益,采取欺诈手段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恶意违约,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交易安全秩序,其与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有着本质区别。

  据悉,该楼盘此前已发生多起业主维权事件,维权事由大多是开发商交房结构与消费者购房合同图纸不一致、交房无验收手续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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