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保障历程
●200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烟政发〔2003〕42号),确定停止住房福利性实物分配,建立以经适房为主、廉租房为辅的住房社会保障供应体系。同年,市中心区首个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锦绣新城一期”开工并向社会供应。
●200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烟政发〔2006〕83号),建立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的经适房建设机制。
●2007年,市政府颁布《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政发〔2007〕19号),建立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同年,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式成立。
●200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烟政发〔2008〕4号),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与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相互衔接。
●2009年,市政府颁布《烟台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15号)、《烟台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16号),进一步完善经适房和廉租房管理的各项制度。
●2011年,市府办出台《烟台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1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联动建设机制的通知》(烟政办发〔2011〕85号),启动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规定8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应按5%配建保障性住房。
●2014年,市府办出台《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14〕1号),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者合并为租赁型保障房,推行租补分离的新模式。记者 李园园 王晏坤 通讯员 葛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