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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夫妻间房证上加名换名免税政策去年已实行

2014年01月24日 10:2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夫妻之间房产交易是否免契税?1月18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夫妻间房产交易免征契税”的通知被报道后,这个问题就成为沈阳市民关注的焦点。昨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窗口了解到,沈阳市早在2013年就已经实行“夫妻间房产交易免征契税”的政策了。

  沈阳夫妻间房产交易均免契税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一楼的地税窗口。现场发现,不少市民也在咨询夫妻间房产交易是否免税的事。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在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购房时房屋的权利人登记只有张女士一人。现在,夫妻俩商定在产权证上加上丈夫的名字,不知是否会因此要交契税。

  沈阳市地税局征收三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婚前单独拥有的住房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即产权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免缴契税。同样,将配偶名字写入产权证(即登记为房屋权利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归一方所有房屋,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也可以免缴契税。

  九成市民不知新政去年已实行

  记者从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窗口了解到,“夫妻间房产交易免征契税”的政策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只要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房屋、土地权的“加名”、“减名”、“换名”或变更共有份额情况,均执行免征契税政策。但这一利好政策却鲜有人知。记者在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随机调查发现,到此办事的市民九成都不了解这方面政策。

  不仅市民不了解,房产中介对新政也“发蒙”。昨天,记者随机拨通了沈阳市内4家房产中介的电话,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其中3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一直是收税的,以后到底收不收还得再问问。”另外一家则表示,沈阳市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实施这个政策。(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见习记者 萧林熙)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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