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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出新政 首付分三档最低两成

2014年02月12日 12: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据悉,即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将不再是一刀切的三成,会根据购买面积的大小梯级式递增,而双职工使用公积金的单笔上限降低了20万。

  10日,重庆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最新变动。业内认为,公积金新政对刚需购房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变化一:

  买大户型首付门槛上升最少得四成

  据了解,这次政策变化最重要的一点,是实行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即根据购房者买的房屋面积大小,分三个梯次来确定贷款首付比例。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而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则不可以低于40%。

  当然,这个首付比例都得在最高限贷额度内。

  根据以前的政策,首付都不得低于三成,虽然也有极少数能申请到首付两成的,但其中的尺度掌握并没有作出过特别明确的划分。

  明文规定按购房面积来划分档次,这还是第一次。

  变化二:

  60万封顶夫妻同贷单笔限额降低

  另一个明显的政策变化,是明确了公积金个贷单笔的最高限额。

  个人最高限额维持40万元不变。但夫妻双方参贷的,单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

  即是说,夫妇俩共同用公积金买房,单笔最多只能贷款60万了。

  重庆将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最高限额由20万提高到40万,是从2011年4月开始执行。

  按照当时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有40万的个人贷款限额,那么共同用公积金买房,最高限额为两者叠加,即一次可以贷款80万。

  新政执行后,对使用公积金的双职工来说,贷款的封顶额比之前整整少了20万元。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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