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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7个山区库区县试点农村住房保险

2014年02月18日 14:05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2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在山区库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帮助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每年我省均有不少农村住房因各类自然灾害倒塌、损坏。去年,全省因灾倒塌房屋11696间,严重损坏房屋17852间。近年来,省外一些地区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发挥保险机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等功能,帮助参保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借鉴外地经验,今年我省选择六安市金安、裕安、舒城、金寨、霍山,宣城市广德、宣州、泾县、绩溪、旌德、宁国,池州市贵池、东至、石台、青阳,安庆市桐城、潜山、太湖、宿松、岳西,黄山市屯溪、黄山、徽州、歙县、休宁、黟县、祁门,共计27个山区库区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农房保险由全省统一采取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承保机构和保险金额。保险费每户20元,由省和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省民政厅与中标承保机构签订框架指导协议,27个县(市、区)民政局与承保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签订实质性保险协议书。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实地查勘,并根据协议约定合理定损、及时支付赔款,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记者汪国梁)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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