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一科员虚开完税证明规避房产限购受贿238万元

2014年02月25日 19:2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一名科员靠虚开完税证明以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就能在一年里受贿238万元。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深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2年,被告人刘某淦在担任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科协税员期间,利用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证明的职务便利,接受深圳市誉轩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人员杨某(另案处理)以及中介人员李某(另案处理)、黄某标(另案处理)、韦某星(另案处理)的请托,采取虚报、修改的深圳市地税局个人完税信息的方式,为无深圳购房资格人员出具虚假的个人完税证明,规避深圳限制购房制度,得以在深圳购房,影响了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淦通过上述方式收受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388391元。

  检方认为,刘某淦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97条,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其同时还收受大量贿赂,触犯了受贿罪,故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据悉,被告人刘某淦,男,1988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因受贿嫌疑,于2013年4月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逮捕。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