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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家庭可租廉租房

2014年02月27日 15:2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2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征求意见。

  根据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收购的廉租房,会优先面向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公开配租,在实现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各区县可将剩余廉租房作为公租房面向保障房申请家庭配租。

  去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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