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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山花园小区延期交房 滞纳金减半遭质疑

2014年03月03日 13:17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购买的天桥区药山花园小区房子延期交房,开发商济南山川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按合同约定的一半赔付交房滞纳金。针对这一问题,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不予回复。

  问题开发商何时交房?

  市民孟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1年5月份购买了药山花园小区一处房产,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应于2012年8月份交房,如今一年半过去了,何时交房仍然没有下文。

  问题为何不按合同赔付滞纳金?

  孟先生告诉记者,其购房方式为全款购买,共计48万元。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标注,如果延期交房,则按照业主已交纳房款的1%一次性赔付给业主。当孟先生找到开发商时,开发商却表示,只能按照5‰赔付,“开发商只说他们的做法有法律依据,至于哪项法律规定,开发商不予明示。”

  记者根据孟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开发商方面。得知记者来意,对方直接挂掉电话,随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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