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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验收合格证明遭拒 律师:业主有权拒收房

2014年03月04日 16:45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房屋是否验收合格,我们应该有权知道,开发商为何拒绝出示相关证明?”近日,不少市民向党报热线反映此事。对此,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海如表示,若业主有要求,开发商需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

  业主反映

  索要验收合格证明遭拒

  案例一

  尹先生:

  购买文鼎家园的房子,前段时间交房时,曾要求开发商出示房屋验收合格证明,却遭拒绝,“不出示房屋验收合格证明就强行交房,万一哪里出了问题,导致房产证‘难产’怎么办?”近几年,因房屋验收不合格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的事频发,尹先生难免担忧。

  济南鸿发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质量肯定是合格的,不然相关部门早来查了。”工作人员表示,文鼎家园小区房屋验收各方面均合格,不存在强迫业主交房的现象。

  案例二

  李先生:

  购买高新区未来城小区的房子,自2011年7月份交房入住后,家中卫生间地面渗水严重,致家中墙体损坏,“出现此类问题的业主不止我一个,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也遭拒绝,这样的房子当初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山东中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这种问题可能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并非是房屋质量问题,我们的房子在各方面都是验收合格的。”

  律师说法

  此类情况业主可拒绝收房

  “交房的房屋并不代表已验收合格,有的只是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但还未验收。但若具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证明该房屋达到交房的条件。”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海如称,若业主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需要出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此外,交房时,开发商还应向业主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报实习生 梁菲菲记者 刘有杰)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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