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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问答:哪些房屋可提取公积金?

2014年03月12日 14:18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哪些房屋可提取公积金?

  提问:我购买的房屋属于混合型公寓,请问可以取公积金吗?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回复:根据规定,职工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购房用途为住宅、公寓、居住型公寓、混合型公寓或别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首付部分所需资料: 1.身份证。2.公积金卡。3.购房合同。4.购房全款发票。还贷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携带:1.借款合同。2.还款凭证。

  新浪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电话12329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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