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下月起或降

2014年03月13日 09:5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由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动,部分公积金缴存额度较低的买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能会遇到实际贷款额度降低的情况。业内人士建议受影响的购房人尽量在4月1日之前递交贷款手续。

  按照北京市公积金中心通知,4月1日起,将按北京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审核贷款额度,贷款公式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单身由980元变更为1092元,已婚由1960元变更为2184元。“一般而言,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会根据北京市基本生活费、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变化情况调整数据标准。”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这种调整可能产生的问题是,缴存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将减少。这主要是因为公积金中心最低生活保障的改变同企业公积金缴存存在着时间差。以一个家庭公积金缴存为722元为标准,按照调整之前的计算方法,可以贷款80万元。但调整之后,因为最低生活保障费用预留增加,则只能贷款约75万元。这可能意味着需要

  多准备5万元首付。

  由于此次调整是从4月1日起实施,而企业公积金缴存年为第一年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如果企业的缴存额度有变化,也是从7月1日起开始调整,这就造成在4月到6月之间存在着真空期。对于正好卡在这一时间点的申请者,应尽量赶在4月1日前将材料递交公积金中心审核。

  另外,对于公积金缴存大幅超过722元的人群,则基本不会受影响。而且这也是理论上可能产生的影响。随着企业调整公积金缴存,这些影响也将消失。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