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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还在施工 业主“被交房”

2014年03月13日 15:0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尚未建成,青岛开发区莱茵小镇小区的业主就被通知可以办理交房手续。面对小区内狼藉的施工现场,很多业主提出质疑,拒绝收房,但开发商一则关于“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则自动交房”的公告使百余名业主莫名其妙地“被交房”了。12日,记者从青岛开发区城建局获悉,该项目并未通过竣工验收,属于违规交房,已对其做出处罚。 

  本报记者 潘旭业

  已经交房三个多月的莱茵小镇小区内仍未完成绿化施工。

  交房三个月,小区建设仍未完工

  “莱茵小镇小区没有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便违规强迫业主交房,现在交房已经3个多月了,小区很多地方仍然没有绿化和硬化,开发商一直不给我们答复。”12日,位于青岛开发区江山南路卓亭广场西侧的莱茵小镇小区业主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 

  12日,记者来到莱茵小镇了解到,小区共有7栋楼房,其中4栋高层楼房位于小区北端,绿化基础设施建设都基本完善,大多业主在2013年11月中旬便陆续接收了钥匙。引起业主强烈不满的是位于小区南端的1-3号楼这3栋多层楼房。 

  “去年8月份我在3号楼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约定于2013年12月31日交房。12月中旬,开发商通知我们可以办理交房手续了,没想到来办理手续时看到,楼房前面都没有进行绿化,甚至连道路都没有进行硬化。”李先生说。

  在莱茵小镇小区,记者看到,虽然已经交房3个多月,但小区多层楼房区域仍像施工工地:楼房东侧是一条三米多宽的土路,路面没有硬化;楼房前面的区域堆放着很多建筑材料,且没有进行绿化……据李先生讲述,购置该小区房屋时,置业顾问曾称这条土路规划中是一条5米宽的主干道,楼前将进行德国风味的绿化和建设。 

  百余名业主“被交房”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小区内,与李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业主共有100多户。

  小区的建设明显没有完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业主收房呢?业主邓先生介绍,2013年12月中旬接到交房通知时,很多业主都拒绝收房。但12月下旬,该项目开发商青岛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交房公告,公告中称该小区在2013年12月28—29日2天办理交房手续,逾期则自动交房。这就意味着,有百余名业主虽然不同意收房,却“被交房”了。有“被交房”的业主找到开发商理论,但开发商称购房合同有约定,如果逾期不收房,业主将赔付违约金。

  在业主提供的一份购房合同中,记者看到合同中约定:2013年12月31日之前为交房日期,开发商如果违约则需向购房者支付万分之零点一的违约金,如若购房者逾期不收房,则应向开发商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于是,很多业主“被交了房”。

  很多业主质疑青岛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莱茵小镇存在违规交房的问题,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但一直没有得到开发商的答复。12日,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留给业主的联系方式,但一直无人接听。

  配套设施未完工,小区内仍像工地。

  主管部门:开发商属违规交房,曾对其进行处罚

  12日,记者从青岛开发区城建局获悉,青岛莱茵小镇项目并未通过竣工验收,属于违规交房。

  据青岛开发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12月底,莱茵小镇小区业主曾联名向开发区城建局反映过相关情况。城建局在调查了解后,确认莱茵小镇存在违规交房问题,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开发单位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已经依法进行处罚。”该工作人员介绍,房屋买卖是市场行为,开发商延期交房属合同违约,而且在开发单位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以前,其交房行为都属于无效交房。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就违约金问题不能协调一致,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山东贝恩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凤惟称,开发商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本身不具备交房条件就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业主收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告也是无效的。莱茵小镇小区的业主可选出业主代表,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不管是否已经收房,所有的业主都有权索取违约金。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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