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建筑色彩导引 单体建筑禁止大红大紫
昨日济南市规划局公布了《济南市建筑色彩应用技术导引》,为今后城市建筑色彩定规。墙面的基调色宜选用中明度中彩度和中高明度中彩度的色彩; 办公类建筑应烘托理智、庄重、冷静、高效率的工作气氛。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善龙)昨日济南市规划局公布了《济南市建筑色彩应用技术导引》,为今后城市建筑色彩定规。今后新建及改建建筑在外墙色彩上都要遵守这一《技术导引》,其中单体建筑外墙禁止采用单一的大红大黑大紫等色彩,而高楼玻璃幕墙也禁止贴反光膜。
根据《技术导引》规定,省城将对建筑根据功能的不同而进行色彩引导。其中居住类建筑,应符合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审美需求,形成温馨、宜居的色彩景观。墙面基调色宜采用高明度低彩度的暖色; 商业类建筑应采用活跃的或对比的配色方式,烘托繁华、热闹的商业景象。墙面的基调色宜选用中明度中彩度和中高明度中彩度的色彩; 办公类建筑应烘托理智、庄重、冷静、高效率的工作气氛。墙面的基调色宜选用冷灰色系和暖灰色系;工业类建筑墙面的基调色宜选用高明度低彩度的色调;其他建筑应根据建筑自身的功能需求和人们的心理需求进行色彩设计,与周边环境及相邻建筑的色彩相协调,起到统一协调区域色彩连续性的作用。
此外,省城还明确规定了建筑外立面的禁用色。尤其是单体非教育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指占建筑立面总面积的30%以上)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红、黑、棕、紫、绿、蓝、橙、黄等,更不允许高彩度搭配的外观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
面对城市中越来越多的采用玻璃幕墙的写字楼带来的光污染,《技术导引》中还对玻璃的应用做出了规定:对于建筑物外立面玻璃或玻璃幕墙,提倡采用视觉通透感良好的玻璃进行装饰;不宜用深色或色彩艳丽的玻璃,同时玻璃表面禁止贴反光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