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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可望住得更舒心

2014年03月21日 11:4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广东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而在今年,除维持去年的开发量外,在住房建设的品质上,也有望进一步提升,对于急需保障房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这是一大喜讯。

  据广东省房协最新发布的2014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蓝皮书,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约9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366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6%;基本建成14.5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入住套数4.74万套、竣工6.48万套,入住率达73.1%。2013年全省共完成保障房建设投资245亿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15公顷。各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从目前来说,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形成。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全省已将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管理,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全省已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即由过去主要针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扩大到覆盖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总体上,全省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形成。

  随着对住房保障建设模式的探索,开发建设模式也日益多元化。省房协人士指出,目前广东各地市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可持续、能循环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创新住房保障建设和运营模资新建、购买、长期租赁,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开发项目配建,企事业单位自筹建设,企业与农村集体组织合作建设,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BT、BOT建设等多种模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如深圳市采取地铁上盖、公交场站综合开发商品房与城市更新配建、工改保、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模式,珠海市创新重点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尝试中外合作建设保障房模式,湛江市明确规定“三旧”改造增加的容积率不少于35%的建筑面积用作公租房建设,等等。

  在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之外,住房保障立法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2013年1月29日,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对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保障方式、退出条件和后续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保障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监督、退出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往被人诟病的保障房申请审核标准不够清晰完善,本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资源被滥用被错配的情形,也将在完善管理制度下被杜绝。

  而从2014年国家下达广东省的任务指标看,今年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为87716套,新增租赁补贴4204户。另外,在保障房建设上明确提出,要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力度,加强对工程重要节点及质量控制点的监督,强化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的监督,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新建保障性住房要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市保障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25%,并逐年递增25个百分点;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可以期待的是,未来保障房将不再是人们旧有观念中的低档低质住宅,人居标准,也将进一步向优质水准看齐。

  李广军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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