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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租房给传销人员最高罚50万 已有房主交罚款

2014年03月24日 14:14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打击传销的重点管控对象就是出租房,“曾经滨湖的经验说明,如果能将出租房管理好,传销的势头将被大大遏制。”合肥市昨天召开打击传销新闻发布会,合肥市打传办相关人士提醒,若为传销提供租房便利条件的房东,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目前全市已执行成功的最高罚款为5万元。相关部门建议,房管部门可设立出租房“黑名单”,屡教不改者可严禁再出租房屋。

  【规定】租房给传销最高罚50万

  市打传办透露,对于房屋的出租目前已有多重约束。“首先是房屋备案,市民出租房屋要到街道社区的房管部门备案;没有办理备案登记的,房管部门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其次是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位人士解释,后者的前提是为传销人员和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处罚。

  “若发现出租房内有传销行为,首先是当场将传销人员驱散,然后通知业主当场领房、终止租赁合同。 ”蜀山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钮梅敏介绍,如果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上不配合将被处以罚款,该区一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业主今年春节前缴纳了5万元的罚款,5万元也是目前合肥市开具的最高额度罚款。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公职人员跨区租房给传销要领罚

  如果是公职人员,若发现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也将被追责;对拒不改正者,监察部门和纪委将给出通报批评、甚至党纪处分。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即便跨区租赁房屋给传销人员,一旦被发现将被“约谈”,据悉,接下来各县区都将采取一些新的打传措施。据庐阳区副区长洪书霞介绍,该区将在现有的出租房屋管理进行“升级”,“如果其他区域的公务人员将在庐阳区的房子租赁给传销人员,发现一次将约谈一次,如果不配合、无响应,将从重处理;不予理睬者,还将给予曝光。

  【建议】

  房管部门可设租房“黑名单”

  有部门会上建议房产管理部门可设立“黑名单”制度:如果屡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被查的,该房屋将上黑名单、限制其在市场中的交易。

  【现状】

  部分地区出租房备案率下降

  “事实上,房屋备案率在下降。 ”昨天会上,包河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去年5月1日以来,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中心共接到咨询10491户,成功备案3121户,解除合同的达3393户,“但相比备案管理规定刚出台,后来的备案率不如开始的高。 ”

  “如果不备案,相关处罚执行起来存在难度,所以业主间口口相传:不备案问题似乎并不大。 ”这位人士如此解释下降的原因。此外,相关法律执行难也给传销人员可趁之机,钮梅敏介绍,传销案件的定罪标准中的“30人以上”,经常被传销人员利用。 “传销头目发展下线、组织传销活动的时候将人数控制在30人以下,给执法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此外,传销人员通过眼线在执法人员上楼之前毁灭犯罪证据,从楼上将传销书籍和资料扔下,导致执法人员抓不到物证,无法处罚。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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