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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中村成为“记得住乡愁”的载体

2014年03月24日 14:42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旧村改不改?村民说了算。”近日,广东省珠海市召开《珠海市城中旧村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座谈会。据悉,今后珠海市城中村城市更新必须坚持村民自治、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长远利益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导作用,尊重其自主更新意愿。

  珠海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值得推崇。城乡资源总是十分有限的,没有城乡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城乡规划容易产生“负规划”,造成资源浪费,文化流失。

  在很多地方的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中,以无序、过度开发为代价,大树被砍掉,湖泊被填平,泥土被水泥覆盖,平房被高楼取代,城镇一夜之间变成陌生的模样。与此同时,产生的副作用是文化景观、乡土建筑、农耕时代等传统元素正不断地失去根基。“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句话源自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曾引发了许多人的共鸣。“记得住乡愁”是要警醒城市管理者,文化城镇的精髓一旦失去不可复得,旧村改造不可重蹈大拆大建之覆辙,更不能让农耕文化“牺牲”在城镇化建设的推土机下。

  诚然,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但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像珠海一些城中村相对完好,具有历史文化的传承价值,应当以维修、完善基础设施为主,让城中村成为“记得住乡愁”的载体。必须认识到,城镇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人居价值、人文价值,通过城镇化、新农村及美丽乡村建设让居民分享到文化守望、现代舒适的成果,而不是被高楼大厦取而代之。

  沈峰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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