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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信息联网”终非反腐之良策

2014年03月27日 12:3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再次提出时间表,即到2020年前实现,舆论认为此举有助于反腐和降房价。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可能很骨感。“谁会等着联网后上面查到自己,傻子也不会这么干。”广东某市一位国税局官员向记者透露,他的房产已处置完毕,目前名下只剩一套房,他认识的很多官员也已陆续通过各种方式将房产处置,有多套房产的官员会卖掉大部分,或者更名转移,最多留一两套,据有关媒体报道。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刚明确时间表,“都很机灵”的官员们便各显神通转移房产。联网尚未实现,官员便自曝房产处置完毕,看来住房信息联网反腐作用确实有限。事实上,即使官员申报了房产信息,也并非完全真实。2012年被曝光的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房叔”蔡彬,2011、2012年均申报其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儿子持有自建房一套,实际上全家却拥有20多套房产。无独有偶,被称为“房婶”的广州城建系统退休干部李芸卿,也未如实申报房产数据。倘若不是被曝光,纪委介入调查,很难发现官员真实的房产数据。据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开发商在以低折扣向主管审批的有关部门官员输送利益时,往往会建议官员以别人名义代买,有时官员会要求开发商代其售出回收现金。一种较为常见的“洗钱”方式是,房产登记在亲戚名下,官员出钱让其亲戚随便做点生意做幌子,对外讲买房的钱来自正当经营。

  实践证明,防范腐败犯罪单靠掌权者廉洁自律是不行的,靠一拖再拖的住房信息联网也未必可靠。眼下,财产收入不公开,一些官员灰色收入不可监控,已成为百姓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主要担忧。民众总是怀疑官员有贪污腐败的行为,甭说官员的房子等大额资产寻租了,就连其买衣服、鞋子、名表、名烟的钱也被怀疑来路不正。无论是基于我国反腐败形势的需要,还是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管理方法,我国都有必要尽快探索、实行财产申报立法,实施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让公职人员的财产展示在社会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及时追究公职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促使政府官员能够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纵观世界各国建立的财产申报制度,一个重要的亮点就是,不仅要求政府官员财产申报,而且必须公开。就财产公开而言,倒不妨向发达国家学习。家庭财产的申报、登记和公布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77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收入和纳税清单。这一制度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败制度,先后被世界许多国家所借鉴。1883年英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到现在,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先后都采用并完善了这一制度。作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新加坡,公务员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财产,如果无法说明来源,就要被推定为贪污。这一信息让中国公众无比羡慕,也因此不解,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有罪推定?事实上,新加坡刑律之所以强悍,是因为它们拥有一个强悍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中只要有不正当财产被怀疑,公务员就有必须澄清的义务。在新加坡,公务员没有沉默权。

  由此可见,公职人员隐私权让位于公共利益,公职人员财产公开有了群众基础和现实条件,实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势在必行。从长远来看,抑制寻租和腐败的根本措施则在于深化改革,使政府逐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直至退出市场,也就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让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成为有限的、透明的权力,从而在源头上减少甚至截断各种寻租和腐败行为的产生。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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