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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成短命建筑 早推“强制验楼”避塌楼重演

2014年04月08日 16:3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4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 年历史的居民楼如麻将般突然倒塌。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究竟是设计施工时就埋下“苦果”,还是使用不当所致?同时引起注意的,是上世纪80 年代后,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就曾透露:“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4 月7 日《新快报》)以往公众关注“短命建筑”,更多关注的是城市毫无规则、罔顾规律的大拆大建,造成城市公共建筑“速生速灭”,如今我们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担忧,在内地缺乏类似香港那样的“强制验楼计划”的情况下,自己身居的楼房,是否属于当年的“快餐式”建房?这些房子健康程度如何?存在哪些致命的安全隐患?如果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又该找谁维权、如何修缮?

  仍以奉化塌楼事件为例。据4月7 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 月17 日,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曾对奉化居敬社区原幢做出一份检测报告,但因为具体到“修缮款项由谁来出”的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以至于1 月份对29 幢做出“安全性等级C 级”的结论,待到塌楼时仍未按照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加固修缮。所以,即便各级各地效仿香港推行了“强制验楼计划”,如果理不清对老旧楼房普查、彻查的具体程序,拎不清谁是责任主体进行修缮、危楼拆迁补偿如何进行等问题,即使推行了“强制验楼计划”又有何用?

  比如在多地违法拆迁、违规拆迁仍多有发生的情况下,公众一方面担心被相关职能部门“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强制验楼计划”,未必不会成为个别地方新的逼迁、强迁的手段和方式;另一方面,出于不想“额外”支付修缮、维修基金的考虑,一些地方对老旧楼房的普查彻查、保养维修的积极性难以乐观预期。

  当然,“强制验楼计划”不能少了对开发商、业主具体责任的归属界定。对建筑物进行常态化保养、维修,开发商、业主自当履责;同时,各级各地职能部门应当制定起严格、细则、刚性的建筑装修、改建要求和举措,综合利用提前申报、过程监督、事后监察等方式,避免破墙开店、野蛮装修等毁灭性破坏的发生。

  一句话,力避一些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力避塌楼事件重演,是各地义不容辞的分内事。国土部既已明确用3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么,各级各地可以此为基本和依托,对建筑物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实在不算是个严厉苛刻、脱离现实的要求。相关方面尽早给出顶层设计,更是迫在眉睫。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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