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打造公平有序建筑市场环境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
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汤志平对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解读。 下转5版
(上接第1版)据介绍,1997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规范本市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虚假招标、挂靠资质等不规范交易行为对市场环境造成一定冲击,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政府对社会投资主体市场行为还存在不必要的干预,提高了社会投资工程的交易成本,反而导致社会投资主体寻求各种方式逃避监管;在工程承发包和合同订立过程中,发包方利用强势地位迫使承包单位接受一些不平等条款,权利义务失衡,进而造成工程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工程管理模式在本市已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和实践经验,但缺乏制度规范等问题。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亟需在国家建筑业管理法律框架下进一步完善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本次修订的条例草案将对现有制度作适当调整。
解读会上,许德明、薛明扬、潘志纯、张辰等委员认为目前本市建筑市场管理不是管得太多,而是要加强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改革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真正打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执法主体、招投标、政府投资工程等提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