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将房屋赠与他人 妻子不同意可起诉索回
2014年04月17日 16:42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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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张女士:我们现有一套婚内购买的房改房登记的是我丈夫的名字。我丈夫私下与他的侄子商定将自己房产50%的产权赠与侄子而他侄子以后要负责照顾我们夫妻俩的生活。他侄子同意了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我知道后非常生气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请问是否可以确认赠与无效?
吴律师:可以。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该财产均享有所有权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你明确表示不同意赠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赠与无效。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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