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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积金将可支付首付款和房租

2014年04月24日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将试点公共露营地打造世界级城市群

  今后市民有望可以公共露营地仰望星空,还可以尝试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日前广东省已下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住房、城乡建设、城镇化等提出一揽子深化改革要求。

  据介绍,《意见》提出广东将以珠三角、粤西、粤北城市群推进新型城镇化,将珠三角城市群打造为世界级城市群,加快推进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重点合作示范区以及粤港澳重大跨境基础设施。《意见》还提出,参照欧美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和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省立公园,在有条件的地域还开展公共露营地试点。对于住房保障和供应,《意见》明确要缓解房价上涨压力以及抑制投资投机型住房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还提出城乡建设中不能粗放式开发,大力倡导绿色建设模式,2014年底各市公布实施生态控制线,2015年前力争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要保护好。要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开展城市降温行动、推进既有旧社区低碳化改造,确保到2020年,广东省城市低碳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

  《意见》提出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包括全省将建立以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相结合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提出简化存量住房交易手续、探索通过房地产税等促进闲置住房出租。此外,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

  记者了解到,《意见》还强调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适当提高土地容积率,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压力,继续实施差别化金融、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型住房需求。《意见》还提出推进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加快企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住房价格和租金变化相适应的住房货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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