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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区涨物业费 居民称不合规

2014年04月24日 11:33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在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区,物业考虑成本因素上调了物业费,但有居民提出异议,表示物业私自涨价不合理……《济南日报》近期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市民关注。2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进

  在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区,物业考虑成本因素上调了物业费,但有居民提出异议,表示物业私自涨价不合理……《济南日报》近期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市民关注。2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深入采访。

  “物业在不少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涨物业费,我们并不认可。”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区一居民表示,此前小区万和物业通知部分业主参加一场茶话会,没想到现场成了涨价会,物业宣布涨物业费。“涨价不是不可以,但要走合法程序,否则我们强烈要求物业费恢复到以前标准。”居民对此表示质疑。

  问题反映

  物业费有俩标准,茶话会上宣布“涨价”

  小区居民滕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住的是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区中区五区1号楼,五区共有8栋小高层。在省直住宅小区,以前多层和部分小高层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0.4元,他所住的中区五区8栋小高层是每平方米0.8元,后来物业费上涨,分别涨了0.25元、0.2元。

  “对物业费上涨一事,我们不认同。”他说,去年底,万和物业通知部分业主参加一场茶话会,说是给物业工作提提意见,但在现场却成了涨价会,物业表示将上调物业费,“就这样涨价了,程序上并不合法。”

  住在中区五区4号楼的田先生说,作为小区物业监督员,当时万和物业通知他参加了该茶话会。“在茶话会上,物业人员讲了讲物业管理,表示其已具备物业服务二星级标准,并经过了多数业主同意,该涨物业费了。”他说,当时自己很纳闷,物业说涨价征求过业主意见,可自己对此却一点都不知道。

  物业说法

  物业上门征求意见,业户中53%同意涨价

  在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值班室,物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说,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小区物业费的确涨了,分别从0.4元涨到0.65元、0.8元涨到1元。

  张先生表示,将业主全部召集起来开大会很难,所以物业工作人员就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他说,物业制作了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在去年4月开展,持续到去年11月底,结果表明有53%的业主同意物业费上涨。

  他表示,此后物业召集来自不同居民楼的业主代表———29名业主和物业监督员,举行了一场茶话会。“其实也可以叫做联席会议,居委会主任也来了,现场我们讲了涨价的事儿,由于之前征求意见已完成,程序可以说合理合情合法。”

  他介绍,由于物业成本压力很大,物业费不涨不行。“举个例子,几年前找人清理小区化粪池,抽一车化粪池只需花费50元钱,现在抽一车需要170元。1年来抽2回,夏天一次能清理39车,春节能抽72车,你算算得多少钱?”

  业主质疑

  物业自己调查并出“结果”,涨价依据不可信

  “现在物业一直按照涨价后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住在中区十一区7号楼1单元的段先生表示,他所在楼的物业费现在涨到 0.65元,“物业自己上门征求意见,然后说多数人同意涨价,这样的结果我认为并不可信。我本人就对此不知情。”

  住在中区五区4号楼的徐先生说,在物业费涨价上,最重要的还是程序上不合法。“物业自己征求意见,自己统计结果,然后宣布涨价,没有第三方监督,这样的依据并不可信。我们当初入住小区时,和物业签订了合同,上面规定物业费是0.4元,我们的合同是无限期的,现在物业不和我们协商就擅自涨价,违反了合同法。”

  记者联系物业所称参加茶话会的居委会主任时,其电话提示已关机。负责阳光舜城部分居民楼的另一家居委会负责人称,据其了解,很多居民都不知道物业上门征求意见一事,对物业费上涨都有意见,“这样涨物业费,肯定是不行的。”

  最新进展

  居民拒交物业费,称“涨价不合法应恢复”

  段先生表示,由于物业涨价程序不合法,他拒绝缴纳涨价后的物业费,“我去物业交过几次,按照原先的0.4元物业费交,结果物业不收,让我按0.65元交,被我拒绝。”

  记者采访了几位小区居民,他们均对物业上涨物业费表示不满,表示不会按新标准缴费。居民杨先生表示,小区在服务方面根本达不到二星级服务标准,而且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现在却上调物业费,很不合适。

  在阳光舜城中区五区1号楼商铺门前,记者看到,在一圈绿化带中间有一块水泥地。杨先生说,这里原本也是绿化带,后来被租户私自改成了水泥地面,向物业反映过很多次,一直不管不问。记者在小区内转了一圈发现,小区内车辆在路边随便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居民张先生说,在小区不少居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物业费就涨了,很不合适,希望费用能够恢复到原先的标准,“要涨可以,我认为应由办事处、居委会牵头并监督,让小区业主投票决定。”

  【延伸阅读】

  想调整物业费该走啥程序

  济南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程序,物业企业如果要进行物业价格调整,首先应该在小区内公示成本并表明价格调整的需求;然后向辖区内街道办及区里物价、房管等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该包括价格调整后的完整方案:提供何种服务,对应何种成本;小区内车位如何管理,公共收益的使用;与以前所提供服务的区别等内容。对于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还要将此申请提交给业委会。申请通过后,在辖区内街道办、居委会参与下,组织业主进行投票,如果过半业主同意,则认可此次价格调整,履行调价手续。此后,要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重新订立合同,合同应在区物价局、房管局等主管部门处备案。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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