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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悦居莲馨家园保障房初审驳回申请259户

2014年04月25日 11:4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斌)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龙悦居、莲馨家园保障性住房配售初审工作已完成,今天起连续15天在市政府在线、市住建局、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等官网进行公示。

  此次配售是为了解决深圳第一次(2007年度)、第二次(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配售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参战退役人员、1983年底前集体转业到本市的原基建工程兵住房困难问题。2013年10月10日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龙悦居、莲馨家园保障性住房配售申请的通告》,并于10月11日—11月11日期间开展了申请受理工作。

  本次申请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须对申报内容,如总资产、住房情况、婚姻情况、可支配收入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初步核查工作由住建局根据公安、规划国土、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反馈的户籍、资产、收入、婚姻、优抚(残疾)等情况进行核查。其中,对资产的核查主要包括住房、车辆、存款、基金、股票、保险、注册公司等。目前,通过初审的共1399户,驳回申请259户。

  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如果对驳回申请有异议,也应当在公示期间向该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另行公示。

  该局还特别提醒,2013年10月10日(本次保障性住房配售通告发布之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离异的,原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期间,申请人新组建家庭的(含单亲家庭),按新组建家庭纳入核查范围,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配售通告中关于新组建家庭共同申请人的所有条件,该阶段新增家庭成员的资产核查将统一安排在终榜公示前进行。同时,如果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计生、户籍情况发生变化了,也需要第一时间申报。否则,一经查实,将按弄虚作假依法进行处理。

  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住房、婚姻等信息目前全国尚未联网,欢迎社会各界重点监督。市住建局电话:83785028(投诉)、83785038(投诉)、83207144(咨询)。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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