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出租屋每间不超2人 人均面积须大于5平米
2014年05月05日 13:35 来源:央广网财经 参与互动(0)
央广网财经北京5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新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能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编辑:陈璞】
央广网财经北京5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新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能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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