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介无故扣租客押金 律师:消费者有权提起诉讼

2014年05月10日 09:2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张女士与北京恒泰鸿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鸿业”)签租房合同入住广渠家园小区,合同期满后,中介一直扣着1600元押金,张女士索要时一度发生冲突,并惊动警方。律师表示,中介合同中有些条款属格式条款,消费者可进行投诉。

  去年7月,张女士与声称不收任何中介费的恒泰鸿业签订租房合同,时间到今年4月15日,月租金1600元,押金1600元。

  今年4月合同期满后,张女士多次向中介索要押金,但对方一再拖延。4月25日,张女士来到朝阳工商分局维权,但因为合同中规定“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人员表示不便介入。

  无奈之下,张女士跑到中介公司索要押金,并与中介人员发生冲突,甚至惊动警察。警察走后,中介扣除张女士450元水电费,并以“沙发有印子”为由,只返还张女士500元押金。

  对于该结果,张女士自然不满意,她说,她是去年7月26日入住的,今年4月15日到期,共住了8个月零20天,但她一共交了9个月房租,中介还应该退她10天房租,大约530元。照这样计算,即使扣除450元水电费,中介也应该退她1680元,而不是只有500元。

  为何会多扣1000多元押金,北京晨报记者联系到恒泰鸿业的企业法人崔先生,他介绍说,任何中介都是要收取中介费的,只不过给张女士打了八折。张女士感慨,对方耍无赖,自己只能认倒霉。

  张女士遭遇的中介,甚至用合同将工商部门拒之门外。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这样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消费者有权提起诉讼,向消协投诉也是可以的。

【编辑:刘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