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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代收垃圾处理费?区卫生大队:代收后将上缴

2014年05月12日 13:38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新华区华林苑小区物业张贴的一份代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的通知,让一些业主摸不到头脑。“这笔费用一般都是燃气公司代收,咋我们小区竟是物业代收?”这两天,业主贾先生来电咨询这一“怪象”。

  贾先生看到的这则通知大意是物业要代收一年的城市垃圾处理费,从2014年5月1日收至2015年5月1日。按规定,每月3元,一年36元,收费单位是环卫处,代收单位是小区物业,感觉有点怪!

  小区物业人员解释说,物业是受新华区卫生大队委托,代收业主1年的城市垃圾处理费。为何不是燃气公司代收,她表示虽然目前小区用上了天然气,但由于燃气卡尚未发放,燃气公司无法通过燃气卡代收费,只好委托物业代收。物业已将详细的代收通知张贴到小区,若业主仍有疑惑,可到小区物业咨询。

  “燃气公司无法代收的小区,我们就会委托小区物业代收,这笔费用将统一上缴财政。”新华区卫生大队负责人说,他们会与物业沟通,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社区记者 杜慧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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