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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铺开

2014年05月15日 11: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新华社电(记者 王立彬)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关要求,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河北、山东、江苏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记者14日从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围绕职责、机构整合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是2014年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包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据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际会议有关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部署,各地正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供图/CFP

  进程

  1月21日

  中编办通知在对住建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其他部委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交接工作已经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2月28日

  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月26日

  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指出,从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四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5月7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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