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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府万和城延期交房 违约金竟用物业费和餐劵抵

2014年05月20日 16:18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按照合同,金凤区华府万和城小区2012年10月底就应交付,但等到了2013年5月才交工。这违约金算下来,一共有三万多,不过开发商提出以此来抵交物业费、餐劵,否则只能继续等。对此,小区业主王先生觉得难以接受。

  王先生所购房屋面积104.6平米,在他出示的《银川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实际交付日期为2013年5月27日,逾期208天。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应付给王先生30377元。

  5月19日,在银川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府万和城物业站,物业经理当场确认了这一情况。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物业和开发商是同一家公司,2013年至今,他多次到物业交涉该问题。

  “工作人员让我拿这三万多元抵顶物业费、火锅餐劵、游泳馆门票,我不愿意,(对方)就说让我等着。”

  物业经理称,虽然合同上对违约金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过公司运营困难资金不足,所以与该小区逾期交房的业主协商,领取一张对应金额的卡,可以交物业费、水电费等。“不同意的业主,只有等,至于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郑秀芳律师表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有约定方式,可以去仲裁委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请诉讼。本报记者 杨晓佳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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