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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调整保障房申请标准

2014年05月21日 09:59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执行了多年的北京保障房申请标准或将彻底改变。昨日,市法制办召开了市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备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有望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条例(草案)》拟取消目前以收入判定保障房申请资格的制度,将以名下是否有房作为未来新的主要判定依据。《条例(草案)》同时拟将保障房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至部分非京籍人士。

  据悉,今年北京市政府确定了55项立法项目,其中《条例(草案)》由于与大量本市居民密切相关,几乎成为目前正在成形的法律法规中最受重视的一项。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介绍,《条例(草案)》规定,今后名下无房屋,且没有曾经出售过自己享有的福利分房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在京保障房,目前北京实施的申请人年收入低于一定数额才能申请保障房的制度暂不会再成为参考依据。“申请人名下是否有房产和年收入多少相比,判定过程更易操作。”杨红表示,因为年收入总额涉及面较广,核实起来较困难,但房屋只要过户即会在住房系统中留下记录,核实相对容易。

  “实际上,现行的传统保障房资格判定标准本身就存在一定矛盾,符合保障房申请标准的家庭几乎都没有足够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房。而且,就目前北京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说,符合标准的申请人和家庭数量越来越少,能够享受到保障房福利的人群越来越窄。”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坦言,相关部门拟定的新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绕开这些弊端,扩大保障人群范围,与北京未来以租为主的保障房制度方向相一致。

  不过,业内多位专家也承认,拟定修改的新标准虽然相对完善但也并不能杜绝所有可能产生的问题。“新的标准可能会导致大量高收入但名下无房的符合条件者加入申请队伍,增加原本低收入且急需保障房但未中签的申请者的中签难度。”链家地产市场部分析师张旭提出。

  此外,杨红还表示,衡量申请人资格的住房信息将不局限于北京市内,而放宽至全国范围内,即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名下均不能有住房。对此,陈宝存表示,该标准实现的前提是北京住房信息登记基本完整且与全国实现住房信息联网,但目前就连北京存量房的产权信息都无法完全登记入库,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更是在5-10年内难以基本实现,北京保障房管理部门根本无法掌握完整的信息,因此,新标准的实施可能形成新的漏洞。

  此外,杨红还透露,《条例(草案)》还拟定将在北京稳定工作一段时间的非京籍人士纳入到可享受保障房保障的人群范围内,具体规定将与正草拟的新居住证管理制度相衔接,不在草案中做具体规定。(记者 蒋梦惟)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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