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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会所改别墅 城管:为内部改造无执法权

2014年05月29日 16:0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2日,本报曾对黄岛区康大新城公寓内公共会所变更为私人别墅进行了报道(5月22日C07版曾报道)。27日,小区开发商回应称,两处公共设施用地都是独立挂牌出让,开发商有使用权,在销售合同中已有明确说明。

  22日,记者对康大新城公寓将文体中心和会所私自改造成幼儿园和私人别墅进行了报道,然而几天过去了,这两处建筑仍在施工。26日,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和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城管执法人员称,只能对非法建筑进行清理,对原有建筑进行内部改造并没有执法权。

  27日,小区开发商康大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会所和文体中心所在的两处地块当时都是独立挂牌出让的土地,未在住户的公摊用地中,开发商有对这两个地块的处置权。“这个小区先后5家房地产商参与开发,一开始小区的22栋楼中只有8栋楼属于康大开发。”该负责人称,其他四家开发商由于各种问题先后退出,并以土地出让的方式将剩下地块出让给康大集团。

  那会所和文体中心为何变更用途?该负责人解释说,当初与业主签合同时明确界定了小区内的会所、幼儿园等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转让、出租、经营。

  27日下午6点30分,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再次回应称,康大新城公寓文体中心建筑面积814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979.52平方米,均为单独出让的独立地块。根据康大新城公寓在《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补充条款第一条第5款界定:“康大新城公寓小区内的会所、幼儿园、停车位、停车场等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转让、出租、经营、收入归甲方。”

  土地虽然是单独出让的独立地块,公共属性有待商榷,但规划用途中途变更是否属于违规?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作出答复。 (见习记者 殷萍)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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