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调整
2014年06月03日 16:1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聊城6月2日讯(记者 谢晓丽) 2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结合市城区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经研究决定,对今年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进行调整,调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600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均年收入低于19000元,调整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
本次调整根据聊城市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公共租赁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此前,聊城市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2000元,申请公共租赁房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7000元。
【编辑:陈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