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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花园9年不见房本 业内:开发商违规建房

2014年06月05日 06:5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买房入住9年时间却拿不到房产证,这是维多利亚花园小区业主们的心病。近日,朝阳区维多利亚花园(又名正旭晶典花园)的业主向北京晨报记者反映,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住建委新推出的“购房人可自行办理预售商品房房产证”等新政落地让大家看到一丝希望;但也因为此前小区曾被开发商肆意更改规划,先后两次违法加盖约4906平方米,或许成为自办房产证受阻“元凶”而担忧。

  第一现场

  开发商两度违建被查处

  上周四,北京晨报记者跟随业主胥强走进维多利亚花园小区,只见楼顶墙面上挂着“维多利亚空中花园”几个大字,十分醒目。胥强回忆说,“2006年我买了维多利亚一套房子,总价250多万元。当时,他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内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现在九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有拿到房产证。”

  与胥强有着相同遭遇的业主并不少,老云就是其中一员。据老云介绍说,该小区首批业主于2005年至2006年购房,并于2007年2月左右办理了入住。购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到了,但开发商并没有办下来房产证。“我们隔几天就会去找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啥时能够办下来。”老云说,对方的工作人员总是说“正办着呢”“快办好了”。

  时间越拖越久,业主们等得很心急。为了能尽快拿到房产证,他们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我们发现开发商存在两次违规建房的情况,房产证的办理才卡了壳。”老云解释说,第一次是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加建楼层,增加建筑面积4071平方米,被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罚款325万元。第二次是开发商违规在露台等部位加建阳光房,建筑规模达835平方米,规划部门曾发函要求开发商自行拆除,但遭到开发商拒绝。后来,当地城管部门又以违建阳光房在业主家中无法进入现场等理由,未能对第二次违法建筑进行强拆。老云向记者出示了规划部门、住建委的相关文件以及法院的判决书。

  法院难定违约金数额

  “事情解决不了,我们的心里总是闹得慌。”老云对记者说,现在违建拆不了,房产证办不下来,没有房产证法院判决没法实现,业主拿不到应得的违约金。

  如今这事成了一个死循环。部分业主还表示,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为此,他们将开发商北京正旭晶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到法院。“法院认为开发商拒不办理房产证,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法院判决需按照房产证下来之日来计算金额,目前计算无依据,所以暂不能支持业主诉求。”小胥叹气说。

  事件进展

  “违规”卖房还在继续

  老业主房本问题没解决,开发商却还在打着“空中花园”的名义,继续销售“阳光房”。“如果不了解情况的购房人买了这样的房子,也会和我们一样陷入无解的困局。”有业主爆料开发商还在销售“无证房”。

  北京晨报记者拨打该项目售楼处电话,销售人员明确回答称,“有现房在售。”据该销售人员介绍,目前维多利亚花园出售的100多平方米的公寓,均价在7万元/平方米;另有“空中花园”对外出售,面积大约为200平方米至400平方米,均价为15万元/平方米。销售人员还解释说,“空中花园实际上是顶层赠送露台,露台上有开发商搭建的阳光房。”该销售人员并不避讳谈项目房产证问题,直言:“房产证正在办着,预计今年下半年能够办下来。”同时其透露:“阳光房算是违建,我们的房子多年来办不下来房产证,就是因为存在违建的问题。现在公司领导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有可能在阳光房上做个活动房顶,房顶打开时阳光房就不算违建了”。

  随后,北京晨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网站上查询发现,维多利亚花园项目名称为正旭晶典花园,开发企业为北京正旭晶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证发证日期为2004年5月27日。网页上用红体字清晰地标注为,“该项目预售许可的期限已到期,未售房屋不能进行预售合同网上签约。该项目楼栋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现房销售,进行现房合同的网上签约。”而在现房销售证一栏中,记者并未看到这个项目的销售许可证。

  权威说法

  开发商“无证”售房系违规

  针对正旭晶典公司的做法,记者陪同胥强拨打了市住建委的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房预售许可到期了,开发商不能对外出售期房。未售完的项目要依法办理转现房的手续,否则开发商也不能对外出售现房。在无证期间,开发商对外售房属于违规,购房人将无法进行网上签约、认可,购房人的权利得不到保证,由此还会影响到购房人办理房产证。”

  “您要是发现开发商违规售房,可以向市住建委投诉。”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市住建委的执法部门接到市民相关投诉后,必然会进行查处,一旦发现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售房的情况,执法部门将会视具体情况给予开发商不同的处罚,最严重有可能是停止网签。

  顶层业主有义务配合拆房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郑磊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出售的“空中花园”、“阳光房”被政府部门认定是违建,那么已经购买“空中花园”的业主有义务配合政府部门拆除违建,所造成的损失有权利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对于尚未卖出去的“空中花园”,开发商继续出售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停止出售,自行将“空中花园”、“阳光房”拆除,恢复到与最初规划一致的状态。

  “业主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就是有瑕疵的。”郑磊律师分析说,当购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到了,开发商没有办好房产证,业主可以再给开发商一段合理期限,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办好房产证,业主有权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开发商退房。(文中业主均为化名)

  开发商回应

  违建没拆 房本办不下来

  北京正旭晶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房子没有预售许可证,也没有办转现房手续,所以开发商不可能对外出售房。目前,售楼处是中介公司在占用,中介公司卖房是受业主的委托,与开发商没有关系。”

  关于业主拿不到房产证一事,张先生承认与当初违建“阳光房”有关。“顶层的业主不配合,城管部门拆不了违建,开发商也没有办法。房产证办不下来正是因为违建无法拆除的缘故。业主着急,我们也很着急。我们愿意接受政府部门的处理,妥善解决好此事。”张先生如是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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