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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需报建 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属违法行为

2014年06月06日 13: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Q网友:我的邻居准备建房,现在已经把原来的房屋拆了准备开工,请问,按照法律程序,邻居是不是已经报建了?如何才能知道对方有报建呢?假若没有报建的情况下,房屋已经建设好了,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政府会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A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建设需经规划部门规划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您可向所在区规划部门查询相关规划报建的情况。其具体程序为:申请人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到所在区规划部门法规科查询相关情况或申请项目信息公开;受理部门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核实申请人为建设项目利害相关人后,对于查询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拆除。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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