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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城区消委会发消费警示 谨防虚假售楼广告

2014年06月09日 10: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清远市清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今年首份房地产售楼广告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理性分析售楼广告,谨防误入购房陷阱。

  近期备受清远市民关注的是清远一房地产项目,其中一个股东因涉嫌经济诈骗已被刑拘,结果令到多名业主无法正常收楼,只好向当地住建部门求助。清远另一旅游购物综合体也发生多名业主购买商铺后,开发商失联,承诺两年内办证的说法迟迟未见落实的情况。

  清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消费警示称,近年来,清远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业态竞争激烈。一些不法地产商为了增加销量,获取利润,往往通过各种虚假宣传方式诱使消费者购买房产。消费者往往在交付诚意金或首付款后发现宣传资料与真实情况不相符,想改变购房意向提出退款要求时遭到拒绝,从而产生纠纷。清城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分析售楼广告,谨防误入购房陷阱。

  消费警示称,消费者之所以屡屡被骗,主要是不懂识别房地产虚假广告及如何应对。为此,清城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房地产广告,如发现地产商存在虚假宣传或被骗的,要及时向清远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投诉;或者致电清远市工商局清城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电话0763-3366315。 (记者曹菁)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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