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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至4170元

2014年06月23日 09:42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限、下限和缴存比例。其中,月缴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缴存比例仍为12%,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北京自每年7月1日起都会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即按照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对其做出调整。据悉,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每年临近住房公积金年度末期时,市相关部门会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缴存额度。公开消息显示,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为12%。而6月初,市人保局、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按照“5793×300%×12%×2=月缴存额上限”这一公式计算,今年住房公积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170元。而此前一个年度,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为3760元,因此,此次北京的缴存上限较上次上调了410元。

  此外,为遏制某些单位违规协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新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日前,公积金中心还公布措施,要求加强以租房为由提取管理。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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