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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3年没体检 维修工:没有维修单位

2014年06月23日 15:20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小区电梯超过检验期2年“带病运行”,您敢坐吗?6月22日,家住皇姑区金港天府小区的刘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反映,该小区内的所有电梯都超期未检,电梯内《安全检验合格证》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是2012年5月22日,都已经过去2年了,这个检验结果却一直没有更新,居民们每天上下楼都提心吊胆的。

  居民:小区电梯3年没体检

  家住金港天府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是2007年入住的,由3栋高层住宅组成,每栋楼都设有3部电梯,但不知为啥,3部电梯中只有2部电梯“上班”,而这2部电梯也时常会出现故障,运行中经常会嘎吱嘎吱地响,那声音真是让人害怕,但好在没有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

  刘先生表示,一次在电梯内不经意的抬头,让他更加提心吊胆。“一抬头刚好看见了贴在电梯右上角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我的天啊,上面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竟然是2012年5月22日,这都多长时间没检验了?”刘先生告诉记者,电梯内贴着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把他吓了一跳,按照国家规定,电梯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检验,从《安全检验合格证》来看,这部电梯上一次的检修日期应该是2011年的5月22日,算算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3年没检验过了。

  电梯维保工:小区没有维保单位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长江南街附近的金港天府小区。提起小区的电梯,小区内的不少居民都是一肚子怨气。“别看一栋楼配了3部电梯,但有一部电梯是摆设,从入住到现在就没使用过,另外两部电梯也总是轮番犯病,有时一栋32层的高楼就一部电梯可以使用,每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抢电梯。”

  随后,记者逐一查看了该小区三栋高层的电梯,正如居民刘先生所反映的,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一栏里,赫然写着2012年5月22日,维保单位为辽宁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而无论是一楼电梯口还是电梯内都是伤痕累累,其中,一楼电梯口按键区域的保护壳已经被人砸碎。

  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内,记者查到了小区电梯维保人员的电话。让记者意想不到的是,面对询问,对方竟表示,他不是该小区聘请的电梯维保人员,仅仅是出于朋友的关系帮一下忙而已。

  “据我所知,这个小区并没有电梯维保单位,要不是出于朋友的关系帮下忙,这个小区的电梯就没人修了。”电梯维保工表示,出于朋友关系,他曾和小区物业说过N遍,建议他们好好修修电梯,否则出了事就是大事儿。但这也没办法,听说物业公司挺缺钱的。

  该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部电梯一个月的维保费用大概是600—700元,该小区共有9部电梯,一个月的维保费用至少需要5400元,一年就是64800元。

  物业:下月启动维修基金大修电梯

  记者与金港天府小区物业进行了接触。物业公司的李经理表示,之前已有居民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目前质监部门已经介入,并出具了相关质检报告,下一步,该小区将启动维修基金对6部电梯进行大修。

  “我们这回一共报了近90万元的费用,现在小区办的批文已经下来了,下一步将着手进行业主签字,收集完签字就能履行招标程序了,估计下个月就能开始大修。”李经理介绍,该小区的电梯确实是个大问题,因此这回申请下来的维修基金将全部用于电梯维修,相关主要部件都要重新更换。李经理无奈地表示,电梯维修真是“高消费”,就拿A座的两部电梯来说,这两个月的维修费已经搭里两三万元了。

  电梯未经定期检验

  不得继续使用

  近年来,高层住宅大量出现,随之而来的是电梯数量的大幅增加。目前,沈阳市在用电梯共计4万余台,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递增。老龄电梯超期服役、电梯维护不及时、电梯管理者责任不明晰等问题时有发生,电梯安全问题备受市民关注。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在沈阳,电梯检验是由沈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所进行,和汽车年检一样,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给电梯使用单位发一个检验合格证,也就是年检贴,使用单位需要把这个年检贴贴在电梯里的显著位置。

  有数据统计,80%以上的电梯事故发生在维保环节,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与维修、更新等操作规程不规范有关。由此可见,电梯的使用寿命与电梯的维保情况关系密切。如若日常维保情况好,可能使用15年以上的“老龄”电梯也不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日常维保情况不好,可能使用时间较短的电梯也会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的厂家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过后交给维保单位负责修护,因此,维保单位的素质以及他们对电梯维护、保养的质量成了电梯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保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也规定,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在此,本报提醒市民,如发现小区有电梯逾期未检,可和物业沟通,也可拨打电话询问电梯维保单位,或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质监部门会进行核实查处。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 白昕 文并摄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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