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登记新规:夫妻可互查房产信息
2014年06月25日 10:4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佛山市房地产登记档案查阅办法(修改稿)》日前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房地产权利人配偶凭其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可互相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
【编辑:马榕】
《佛山市房地产登记档案查阅办法(修改稿)》日前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房地产权利人配偶凭其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可互相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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