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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屡遭破坏 居民气愤社区无奈

2014年06月25日 15:22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山区桂林街道湖畔小区的几位居民一出家门,就惊愕地发现,小区院里前一天刚安上的两张石桌翻倒在地,其中一张桌面破碎,令他们感到气愤。而这种破坏行为自该小区环境改造以来已经不是头一次了。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进行处理。

  据了解,湖畔居民小区建于1996年,是当时的样板社区。近年来该社区公共设施逐渐老化,尤其是个别居民占据公共绿地建自家花园、菜地,使得小区杂乱无章。为了改变小区面貌,还居民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中山区政府出巨资进行路街改造,“2014年中山区社区健身公园建设项目-湖畔社区健身游园项目”就是重点工程之一。该项目预定为期两个月,6月9日竣工。但工程一开始就遇到阻力,个别占据公共绿地的居民以各种借口拒不拆除私设栅栏。5月,中山区综合执法部门进小区进行清理,该部分居民承诺自动拆除,但至今没有拆除,还出现了破坏已建设施的现象。

  针对上述现象,记者先后多次采访湖畔社区及桂林街道相关负责人,他们都显得很无奈:“该做的工作我们都做了,个别人就是不理睬,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无奈相比,小区居民表现得则是愤怒。两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入住时,环境特别好,小区环境被人羡慕。但近年来,小区开始陷于混乱,滥堆杂物、占据公共绿地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他们多次向各级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过。此次区里下决心进行改造,过去坑坑洼洼的庭院铺上了整齐的地砖,破败的花坛修葺一新,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支持和欢迎。但个别人不仅阻碍工程进度,还破坏已经建成的公共设施,不能不令人愤慨。他们认为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是全体居民的,任何个人都无权占有和破坏。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办事,不应对个别人的自私行为无限迁就。本报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

  编后语:

  过度维权、无理取闹已经不是个别案例。产生这样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一些部门错误地理解了“人性化工作方法”。其实无论什么“化”都应该在法制的框架内,不依法行政不是人性化,其后果必然是照顾了极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路街改造、小区环境改造是利民工程,其间必然会涉及到部分人的利益。面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要理性分析,在法制框架内解决。如果涉及到部分人的合法利益,就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同样,如果遇到无理取闹者甚至公然违法者,则必须依法处理。只要是依法办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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