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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并轨 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2014年06月25日 16:0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为推进淄博市城镇化建设,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在《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中,淄博市结合前期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方便申请、方便管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让进城者有家可居,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之处。”刘峰介绍,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是未来六年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根据《意见》的要求,淄博市将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
  《意见》要求,淄博市将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探索建立保障对象诚信申报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审核机制,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探讨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模式,由住房保障部门直接管理或由其委托房管所(站)、物业公司、居委会等负责管理,规范运营管理。
  有关专家分析说,廉租住房并入公租房运行,对无房者来说,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大的福音。当廉租房对象收入增加,不具备居住廉租住房条件时,可以直接提高租金水平,而不必请其搬出,从而缓解住房保障退出难的问题。
  另外,淄博市还将建立各级财政保障性住房稳定投入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完善租赁补贴制度。为给进城者提供足够的住房,今年淄博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50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0000户,基本建成10000套。

集体土地入市 严禁私下交易 
  《意见》要求按照“控住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增强城镇化发展的土地保障能力。“下一步,淄博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刘峰说。
  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非全部农村集体土地都能进行自由买卖。“可以入市的是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不是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公益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此外,即使是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入市也应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才能进行出让、租赁、入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必须首先进行确权确地,无证不能转让,交易场所必须是合法公开的市场,禁止私下交易。
  另据《意见》要求,实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存量挖潜指标配比使用,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并建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节余指标市域内有偿调剂使用。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刘峰说。

本报记者 臧振 刘光斌 通讯员 刘峰 夏俊强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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