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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房时面积缩水怎么办?

2014年06月27日 10:21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周先生:2012年1月我在济南某小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合同签订后,我如约交付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一直还贷至今。最近,开发商通知我们收房,可在其提供的房屋面积实测表中,我发现房子的实际面积变成了112平方米,我该怎么办?

  李主任:我国多部法律均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鉴于开发商提供的房产面积误差比已经超过3%,如你们的合同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如没有约定,那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具有选择权。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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