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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保障房覆盖范围已高出全省标准

2014年06月27日 15: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18日,江门市住建局发布2014年度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对江门市区保障房的保障范围作出调整。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4平方米以下提高到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1801元以下放宽至1985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由人均7万元以下放宽至人均7.7万元以下。廉租房申请条件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84元以下放宽至900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由人均4万元以下放宽至人均4.4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江门市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根据《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

  由此,江门市区住房保障的人均建筑面积已达到15平方米,提前1年达到江门市“十二五”计划目标,高于广东省目前住房保障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的标准。

  据了解,2014年江门市直第一批保障房的配租房源有两个小区,分别是蓬江区福泽园和江海区的惠泽园,共124户家庭实现配租,其中廉租保障家庭48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76户。第二批保障房分配的房源除了蓬江区福泽园和江海区惠泽园之外,还有江南新村和兴南里小区内的部分房源,共107户家庭实现配租,其中廉租保障家庭41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66户。

  笔者亦从住建局网站获悉,今年江门市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一季度基本建成两个项目共计1030套保障房,分别是江门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园项目配套宿舍以及江门市河南下沙保障性住房二期。另外江门市还将计划建设3个保障房项目,总住宅面积44468.35平方米,保障房共计978套,分别是里村大道西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帝豪雅居商品房配建保障房项目以及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园项目二期。梁慧君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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