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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整治群租 每个房间超过2人住将罚款

2014年07月02日 14:0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新规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修改后的《办法》还进一步加大了对违反“群租”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租赁当事人违反“群租”规定的行为,将罚款幅度由“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至“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群租”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罚款幅度由“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至“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此外,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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