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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产 女子找人绑架拘禁前夫

2014年07月10日 09:0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京华时报讯(记者周鑫)离婚后为争夺房产,不顾6年夫妻之情,指使他人绑架前夫,并暴力殴打逼写欠条。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检方依法批准逮捕。

  女子李某与俞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在京购置房产一套,登记在俞某名下。2011年,俞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二人离婚,房产归李某所有。后俞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离婚,但未对房产归属作出判决,后俞某擅自将房产出售。

  今年1月31日,双方再次因房产问题发生纠纷并引发互殴,警方随即介入,俞某为逃避责任隐藏起来。今年5月,警方找到俞某,并对李某和俞某处以行政拘留。5月11日10时许,李某指使纠集程某、张某等人,采用殴打、拖拽等方式,在北京市拘留所门口强行将刚获释的俞某带上汽车,带离北京至山东省东营市一家宾馆,拘禁20余小时。

  途中,张某等人多次殴打俞某,逼迫其按李某的意愿写下欠条两张,内容为俞某同意给付李某房款的50%及其他共有财产共计110万元。在宾馆中,张某等人让俞某打电话向其父亲索要70万元,并用电棍电击俞某身体胁迫其筹钱,后将其释放。经俞某家人报警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据检方介绍,本案中,李某因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为索要钱款纠集他人强行掳走俞某,非法限制俞某人身自由长达20余小时,其间有殴打行为并致俞某轻微伤,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目前,李某等4人已被批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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