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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房养老”落地显效尚需做更多功课

2014年07月11日 10:2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以房养老”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试点。试点已然展开,不过,围绕“以房养老”的各方面争论仍然不断。

  首先,“以房养老”到底会有多少人买账就是一个大大的槽点。一项有127815人参与的调查显示,多达87.6%的受访者认为“以房养老”并不可行,93.4%受访者认为“以房养老”不能代替政府养老。另外一项调查显示,至少有七成人不会购买以房养老保险。

  不妨先回顾一下“以房养老”政策走到试点的一路历程。众所周知,“以房养老”又称为房屋“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早在2013年9月13日上午,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在2014年一季度出台。今年年初,保监会提出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至今,“以房养老”试点城市已经在这四个城市落地。

  试点的效果到底会如何?前几年,“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长春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因此,业界不乏不太乐观的声音。总结起来,不看好的主要原因包括:1.不符合传统观念,在我国,养老“靠儿不靠房”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不少老人和子女对变卖产权都有心里抵触;2.此前做出尝试的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对“以房养老”群体设置门槛过高,导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寥寥无几;3.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以房养老”需建立在养老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现阶段两者无法匹配,等等。

  此外,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以房养老”的具体做法未明确,也没有向民间资本开放,养老群体不敢贸然“以房养老”;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对于资产升值及价格的影响明显,如何规避、计算、对冲市场风险,现阶段还没有统一的公开的标准;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产权未到期或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存在政策盲点。到期后房屋是直接归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作为遗产分配给老人子女?这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应该看到,社会老龄化加速,大量的养老市场需求切实存在,因此,短期内养老产业、养老地产政策频发,鼓励和支持满足养老产业、养老地产的发展。但是,“以房养老”终究还是处于探索阶段,即使试点在明年有了具体操作办法,短期内来讲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

  专家建议,改变传统观念首当其冲,让更多的家庭、老年群体对于“以房养老”有一个新的认识,以此逐步打开市场;其次,重视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为“以房养老”的广泛实现奠定基础;最后,解决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如何处理相关问题,使“以房养老”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有法可依,如补缴少量土地出让金,可最多延长一定年限住宅产权使用年限,可以增强“以房养老”方式的市场参与活力,使金融机构、养老群体及家庭都会有更多的受益机会和选择。(许蕾)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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