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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介费可选择市场调节价 中介称"影响不大"

2014年07月23日 14:44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两部委联合发文,中介费可选择市场调节价

  南京中介表示“影响不大”

  □金陵晚报记者 陈燕飞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文,明确二手房中介费在以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允许选择市场调节价。对此,南京房产中介的业内人士表示,该条文对南京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中介:目前未收到通知

  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7月1日起执行,《通知》中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育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对于此项通知,记者联系了我爱我家、南京链家等多家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没有接到通知”,“南京应该不受影响”。

  南京中介费早就可协商?

  “实行市场调节价,南京不是早就实行了吗?”南京链家市场部总监舒莉莉表示,南京的中介一直都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折扣。

  记者查询后发现,早在2009年,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就发布过《关于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放开商品房销售代理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中介费调整可能性不大

  两部委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市场调节价,对于已经执行“市场调节”的南京来说,二手房中介费会不会上涨呢?多数中介对此表示,买房人不跟你死砍佣金就已经不错了,怎么可能还涨价呢!

  “谁降价谁就会亏本,谁涨价谁就没市场。”我爱我家市场部总监胡涓娟认为,目前楼市整体环境不佳,在这种状况下,中介一般不会轻易调整服务佣金的比例。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定价权在房东,而非中介,对于一些不愿意降价的房东,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只能在中介费上让利给买家,更别提涨价了。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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