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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7月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送面积将成历史

2014年07月28日 11:0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送设备平台、送扩展空间、送飘窗、送阳台、送地下室、送挑高露台……赠送面积,这俨然是时下开发商最有效的营销手段。不过,近年来,随着规划审批越来越严,赠送面积已经变得越来越小。

  而从今年7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下称《规范》)的实施,更让热门的飘窗、挑高露台、通风井等不再以全赠送的形式出现,而是实打实计算面积。虽然今后开发商推出的新户型中,大面积赠送的情况可能会大幅度减少,但是,有专家指出,对于已经通过审批或者已经开售的楼盘来说,这或许是一个利好消息。毕竟大面积赠送将成“绝唱”,短期之内那些具有超大赠送面积的户型会变得紧俏。

  众所周知,开发商在介绍户型优势时,赠送面积常常会成为他们吸引客户的杀手锏。无论是设备平台,还是飘窗,抑或地下室以及挑高露台,“偷面积”楼盘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大行其道”。

  不过,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规范》 对今后“偷面积”楼盘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在《规范》实施之前,飘窗和入户花园一般都会被免费赠送,《规范》 让这两者告别了“免费午餐”时代。据悉,《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这也是《规范》中变化最大的一条。另外,针对入户花园《规范》 规定,“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买楼送地下室,此前这样的做法一直比较流行。可是按照《规范》,地下室从赠送变为销售了,“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除了以上严苛的规定外,大家熟悉的奇偶层双层挑高露台也受到了限制,设备平台有了强制性的面积配比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在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吴兴陆看来,“偷面积”是一把双刃剑,这种营销行为在有利于销售的同时,也会造成产权面积不清、二手房交易不公平等,而《规范》更有利于市场价格系统的维护。

  那么,《规范》实施之后,“偷面积”的情况真的不会再出现了吗?“《规范》无疑会堵住不少开发商‘偷面积’的途径。”吴兴陆说,但是《规范》并非完全把“空子”堵死了,“比如飘窗,规定为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须计算面积,如果开发商把窗户高度设置在2.10m以下,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我认为今后这样的行为可能还会出现。”“如果大家还使用以前的套路,‘偷面积’ 肯定不会成功了。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不定之后开发商还会有其他赠送面积的途径。在我看来,《规范》对小户型影响会比较大,比如时下比较受欢迎的八九十平方米的三房户型,如果真的严格执行规定的话,赠送面积会大幅度减少,说不定会回归两房的状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

  对于眼下有高赠送户型的楼盘来说,《规范》肯定会带来短期的利好。“以后在‘偷面积’上的把控越来越严格,那么,现有拥有高赠送户型的楼盘就显得更加具有吸引力了。不过,从长远看来,开发商会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提高产品本身的品质上。”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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