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远洋山水物业承认违规收费 遭住建委责令整改

2014年07月31日 0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31 日电 日前,北京石景山区远洋山水小区业主向中新网房产频道投诉称该小区物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对此,北京市住建委方面昨天向本网记者证实,该物业公司承认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住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也已责令其进行整改。(相关报道:北京远洋山水物业强行收费? 业主吐槽霸王规定违法)

  据业主赵女士在投诉中称,自己每年的物业费都按时如数交清,但今年物业却把车位续租和物业费捆绑处理,要求赵女士在办理车位续租的同时提前将近两个月交物业费。赵女士表示,“这种强迫行为是违法的,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赵女士称,远洋山水小区车位续租人员告诉她,因为一些业主拖欠物业费,所以今年要通过车位续租“卡”一下。尽管赵女士家并无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但对方仍然表示:“今年规定就这样,必须先交物业费再办理车位续租,要是不接受可以去投诉。”

  17日,中新网对北京远洋山水物业涉嫌“捆绑收费”的行为进行了报道,北京市住建委方面也在报道当天迅速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工作人员接受本网记者采访中表示,该物业公司在约谈中承认有将物业费与车位租赁费捆绑收取的行为,并称这是为改善“物业费收缴率不高”而采取的措施。但是住建委工作人员向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该公司的辩解并不能成为捆绑收费的理由,因为在物业收费合同中没有相应条款的情况下,捆绑收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赵女士告诉本网记者,中新网房产频道报道此事当天,北京市住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即已与她取得联系,核实了相关情况;当晚远洋山水物业公司项目总经理王先生也与她电话联系,承认工作错误并致歉;28日,她在没有物业费捆绑交费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了车位续租手续。她说:“物业公司过而能改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希望以后他们不要再出类似错误,整体服务水平取得规范健康长足发展。”

  中新网房产频道与该物业公司王姓项目总经理联系时,对方婉拒了采访,并表示会请适合的人员与记者联系。截至发稿前,该物业公司仍无任何回应。(中新网房产频道)

【编辑:陈璞】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