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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住娘家 离婚时女方索要2万房租

2014年08月12日 16:4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庄豪 绘

  撕了结婚证照片,还要对方补交房租钱……昨天,一对小夫妻到奉化法院离婚,彻底恩断义绝,让人唏嘘不已。

  姑娘单某25岁,与大自己一岁的郑某经恋爱后结婚。男方的婚房在奉化,因两人都在宁波工作,婚后为了上班方便,两人一起住在妻子的娘家。

  郑某对法官说,结婚一年多来,每天在家里都很压抑。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只好到法院离婚。

  单某当时就怒了,“我工资不比你少,结婚的聘礼都还给了你们家。结婚后你吃住都在我家,你凭什么要提出离婚啊!”

  单某当场表示,这婚她也离定了,两人没有什么婚后共同财产好争的。单某提了个条件,这一年多来,郑某都住在自己娘家,“要离婚可以,你把这一年多来的房租交来,少说也得2万元吧。”

  一听这话,郑某真觉得缘分已尽,“平常我工资都上交了,那你把我这一年多的工资都拿出来!”

  法官把两人分开,单独调解,并向单某说明这房租费是不合理的。

  好不容易协商好,两人签完离婚调解书,单某又提出个要求:“结婚证上的照片我要拿回去,反正我跟你没关系了,你留着照片侵犯我肖像权”。

  郑某当即揭下结婚证上的照片。单某一下把两张照片撕成了四片……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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