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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又见抬头 广州将整治半年

2014年08月21日 15:42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 通讯员来穗宣报道 广州开展为期半年的“群租房”整治行动!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来穗局获悉,近期“群租房”在广州市有抬头蔓延之势,广州市决定整治,集中整治阶段为10月至11月,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在此次整治范围之内。

  来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受旧城区改造、房价提高、市场需求推动等因素的影响,近期“群租房”以“房中房”、“床位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等形式单一或混合存在,“主要分布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等中心城区的专业批发市场、医院、大学、商贸圈、餐饮、写字楼周边以及高档商住小区、人口较为密集的城中村内”。

  据悉,此次“群租房”整治范围包括五类对象(见下表),市来穗局表示,人均居住面积是界定“群租房”的一项很重要的标准。本次“群租房”整治时间为期半年,具体为:2014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为调查摸底阶段,9月为自行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2月为督查总结阶段。

  市来穗局提醒,对于五类整治对象,群众可到所在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举报。

  整治对象范围

  1.按独立居住空间(不含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

  2.将住房分割、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出租屋;

  3.将原始设计为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出租屋;

  4.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时租日租出租屋;

  5.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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